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2025招生章程
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2025招生章程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2025年招生工作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。
第三条 学校全称: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
办学类型:民办高等职业学校
层 次:专科
第四条 学校地址:吉林省梅河口市康美大道2888号。
第二章 学费标准
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
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800元;
助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7800元;
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7800元;
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7800元;
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800元;
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7800元;
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800元;
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7800元;
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7800元;
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
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,成绩合格,符合毕业条件,高职毕业生由梅河口康美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(高职)毕业证书。
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
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
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国家助学贷款、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、勤工助学和“绿色通道”等内容。
此外,我校还设立校内奖学金、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。
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
入学前,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(市、区)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。
入学后,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,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,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。
第五章 录取规则
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程序、规范操作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。
第十条 学校根据专业培养特点对考生的相关要求,按下列原则录取:
一、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
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。
二、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
男女比例不限。其中助产专业宜女生报考。
三、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
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《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〉的通知》(教学[2003]3号)相关规定:肢体残疾、轻度色觉异常(俗称色弱)、色觉异常Ⅱ度(俗称色盲)等情况的考生,学校医学类各专业不予录取。斜视、嗅觉迟钝、口吃、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 4.8 镜片度数大于 400 度的、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,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、不宜就读学校医学类各专业。
四、录取规则
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程序、规范操作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。
1.调档比例。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(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)提档。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,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%以内。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,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%以内。
2.院校志愿。在实行“平行志愿”投档的省市区,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,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取后投档的考生;在实行“按顺序志愿”投档的省市区,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,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,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其他志愿考生。
3.照顾加分项。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,按所在省(市、区)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,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,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。
4.专业录取:我校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,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,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,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录取专业,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。
5.优先级别,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,如果其所在省市已经规定了相关的排序方法,则按照该省市的办法执行,如其省市没有规定排序方法,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。高考改革省份以数学、外语、语文为顺序,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;非高考改革省份:文科类以语文、外语、文综、数学为顺序,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;理科类以数学、外语、理综、语文为顺序,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。
6.专业调剂: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、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,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。
7.退档:未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,做退档处理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十一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。
第十二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,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。
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
学校网址:https://www.mhkkmzyjsxy.com/
通讯地址:吉林省梅河口市康美大道2888号
咨询电话:0435-4240777 0435-4382666